偏鄉弱勢決賽補助辦法
1. 競賽決賽特別補助偏遠地區與東部參賽團隊。偏遠學校之認定請參照教育部網站公告之資訊(可參考教育部統計處網路最新資料https://pse.is/8m42pu)。若學校雖非列表上偏遠學校但確實需要協助,或參賽者低收入或中低收入戶學生,請指導老師於 2027/3/30 前來信說明申請,若有低收入正式證明請提供以利補助。主辦單位保有最後審核補助權利。
2. 交通往返或住宿期間:2027/4/23-2026/4/25
3. 補助對象:競賽學生;補助對象:領隊老師或指導老師;補助金額:一人,以表列為上限(指導教師或領隊老師,指導或帶領複數隊伍,不得重複支領)
個人組每隊10000元為上限,團體組每隊20000元為上限,補助金額可自行搭配,例如交通2000+住宿3000,或全額住宿或交通5000。
補助金額表列:
| 地區 | 補助金額上限(實報實銷,以憑證為主) |
|---|---|
| 偏鄉學校-極偏、特偏 | 5000元/人 |
| 偏鄉學校-偏遠 | 3000元/人 |
| 偏鄉學校-離島 | 5000元/人 |
| 東部 | 2000元/人 |
| 低收入 | 3000元/人,每隊最高上限5000元 |
4. 補助範圍:
4.1交通費:
台灣本島隊伍-補助由學校最近之火車站、客運站、高鐵站到決賽地點台北站之交通費,(高鐵限搭標準艙等)。
離島隊伍-補助學校所在縣市機場起飛至松山機場的交通費
4.2住宿費:補助在決賽地點附近之住宿費用。
《僅補助合法旅宿,相關業者可從交通部觀光署旅宿網查詢》
補助申請表格及規範會於決賽入選確認後寄送申請表格,再請依據規範申辦。
